各市生态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认真实施《安徽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进一步推进生态安徽建设工作,规范全省省级生态县的创建和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了《安徽省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考核验收及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你们结合生态创建工作实际,认真组织省级生态县的创建工作,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为争创国家生态县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安徽省升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考核验收及管理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