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5-26日,安徽省环保厅组织召开了南陵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验收会,林红副主任出席会议并做讲话。
位于安徽省东南部长江南岸的南陵县,地处皖南丘陵向沿江平原过渡地带,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水充沛,自古就有“江南鱼米之乡”的美称。多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设,坚持走生态立县、生态强县之路,综和谋划,统筹兼顾,确立“以生态立县,以工业强县,走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之路”的战略目标,并在2000年被原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第五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经过连续近十年的不懈努力,各项建设内容和建设指标均达到和超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标准规定的要求,满足验收的各项条件。生态示范区创建的成功,打下了争创国家生态县的坚实基础。为此,南陵县委、政府提出了力争三年创建成功国家生态县的奋斗目标。
省环保厅自然生态处、芜湖市政府和环保局有关领导,以及部分省内专家参加了验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