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了《关于下达2009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量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1492号),安徽省承担30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
接通知后,我省积极响应,随即由省经信委与省财政厅联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了《安徽省2009年推广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工作方案》(皖经信办〔2009〕50号),并于7月14日省经信委与省财政厅联合向各市经委(工经委)、财政局等下发《关于做好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市推广任务量。经过共同努力,截止2009年年底,全省共推广高效照明产品311.8万只,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300万只推广任务。
我省2009年推广高效照明节能灯311.8万只,是2008年的3倍,对我省节能减排发挥了一定的推动作用。预计可节电1.61亿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碳16.1万吨、二氧化硫0.16万吨。同时,促进了企业发展,为城乡居民带来了更多的实惠。按电价0.5元/千瓦时测算,年可节约电费80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