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办、生态省建设试点县(市、区)生态办: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生态安徽建设继续健康发展,开展并规范全省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的管理,提高各县(市、区)开展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我办研究制定了“安徽省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考核验收及管理办法(暂行)”。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现将《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提出需要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并于5月15日前返回我办。
联 系 人:许 建 杨 浅
联系电话:2822304 2601146
电子信箱:ecoah@ah.gov.cn
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
附件:《安徽省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考核验收及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doc